内乡宏达房地产老板李保国不顾居民死活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建房买卖[编号:713207]

  CJ山里人123 留言    2019-09-07 11:12:00

  我实名反映“关于宏达房地产李保国开发的梨苑小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事实”。梨苑小区内共有1-9号楼,楼间距不足12米(包括停车位、绿化、主干道不足4米),小区里面共容纳200户居民,达600多人。在建设梨苑小区时,李保国为了谋取暴利,不顾小区内居民死活,每个楼道内未设置消防管道。容纳600人多人的小区只有一处进出大门,并未设置消防安全通道(原本规划的消防安全通道也被建设为4层小楼卖给寅兴公司副总尹小松居住)。这样的小区是如何经过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的,里面居住的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能得到保障吗?如果发生火灾安全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望领导明察,给梨苑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举报人:常杰(1390377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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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消防队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1、关于梨苑小区住宅楼间距不足12米(包括停车位、绿化、主干道不足4米)问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没有住宅楼之间防火间距12米之规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规定:该小区住宅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经抽查,5号楼与8号楼防火间距为5.14米,8号楼与9号楼防火间距4.35米,6号楼与7号楼防火间距为5.5米,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2、关于楼道内未设置消防管道问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第8.1.2条规定:民用建筑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根据以上规定,该小区建筑高度均未超过21米,故楼道内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但应设置室外消火栓,该小区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3、关于该小区只有一处进出大门和未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问题,经查阅相关规范,小区设置一处进出大门并没有违反相关规范,但应设置消防车道,该小区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规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和7.1.8条规定:该小区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经核查,该小区消防车道净宽度为4.01米,净高度为3.5米,不符合规范要求。4、关于该小区消防验收问题,经现场核查及询问,该小区现场无法提供消防验收的相关手续。5、核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在核查中,还发现该小区未设置充电桩、住户违规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及充电、占用防火间距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防火间距不足、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消防车道高度不符合要求、占用防火间距、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等问题,已责令该小区责任单位内乡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正。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