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大桥乡谢营村,村长李书豪和谢营村八组队长石艳理严重违法,私自倒卖村民在南河的几十亩耕地,获利几百万,没有任何批文,没有手续,倒卖给私人翻沙的,现在是挖的大坑,小坑翻沙,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此事反映给当地乡政府,乡政府部分官员收好处费包庇,没人管。 土地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赏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在乡 村 小组公布30日以上。并听证征地农村集体和村民的意见。 村长李书豪和谢营村八组队长石艳理啥也没有公布,私自倒卖耕地,获取私利贪污。 希望上级部门,督促调查此事,铲除坏群之马,还我们老百姓耕地。保护生态环境。
网友:
您好!现将大桥乡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经调查组查证,反映人所指区域为拟建内乡县供销社庆峰化工有限公司农资物流园项目所在地。该项目经2017年38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11月27日经县发改委备案同意。2018年12月,内乡县生产公司物流园项目经过多方实地考察、论证,决定将企业选址在大桥乡谢营村反映人所说的地块。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乡成立了由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队,多次深入涉及的村民小组,反复召开村民会议宣传发动,征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会同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及当事群众逐一对所征用土地的地类、面积、地面附属物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同时,对每个村民小组的所征地的地类、面积、地面附属物等及其补偿标准进行张榜公示,在确保无异议的情况下,征地单位已按照土地区域片价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将土地及地面附属物的补偿资金以及青苗补偿款分发到各村民小组,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土地补偿款由于各组的分配方案没有讨论成熟,暂存在组集体。
反映人所指的私人挖沙现象,经调查属于施工方私人行为,目前,已要求企业停止一切施工行为,禁止采挖河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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