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书 我叫周建中,住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周洼村周前组,身份证号:412926195912171536,现就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双女户口问题反映如下: 周建中,现年61岁,两个女儿,妻子系内乡县城关镇书院村五组。我因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受湿,身体落下病症,不能干活,经济困难。我本人也找过村里,去乡政府,说要二胎证明。当时那个年代,都没有二胎证,我们湍东镇都没有二胎证都办理,为何不给我。我的两个女儿,大女儿是1982年出生,二女儿1991年出生。我去过县里信访局,信访局推到湍东镇政府。县信访局2月内再不解决问题,我只好向省政府反映问题。 希望上级领导尽快给予解决,为盼! 此致 申诉人:周建中 电话:15938835944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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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将湍东镇调查结果调查如下:
周建中,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12926195912171536,户籍地内乡县湍东镇周洼村周前组;赵小英,女,汉族,身份证号码:412926195607300047,户籍地内乡县城关镇书院村书院南路102号;双方于1981年7月25日结婚, 1982年6月2日生育一胎女孩,1991年5月5日生育二胎女孩,周建中在生育二胎女孩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二孩准生证”。
依据豫人口【2011】81号《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二是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按照周建中、赵小英二人的生育情况,一方非农业户口、一方为农业户口,当时生育二胎女孩未按照规定取得《准生证》,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不符合第二条确认条件。
综上所述,周建中,不符合“农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因此不能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