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豪庭小区物业费到底该交不该交[编号:716068]

  阿贵 留言    2020-09-16 17:01:25

  您好!水岸豪庭小区物业公司两次公开告知业主被开发商解除合同,2017年该物业公司就被开发商解除合同至今该物业公司未离开该小区继续收取业主们的物业费,近期2020年8月31日开发商再次通知该物业公司离开本小区,该物业公司还未离开,赖在本小区还在继续收取业主们的物业费。我们业主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请政府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该物业公司有多大的后台,为什么物业公司服务跟不上解除合同还就是赖着不走,这是强买强卖吗?欺负老白姓,请政府还公道!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房管局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该合同到期,则物业公司应当撤离该小区;如该合同未到期,而开发公司与业主觉得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通过成立业主大会,并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宣布解除该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并重新选举新的物业公司。若该物业公司仍然赖着不搬,业主与开发公司可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