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乡县中医院盖房影响住户通风采光的说明[编号:717171]

  桑龙凡,王丽,高增华,时文先,黄建春 留言    2021-02-25 11:25:23

  市领导好。我们是内乡县中医院南隔墙万通小区的住户。中医院与我们小区仅一墻之隔,楼间距不足1米。我们在此已生活16年,自2020年11月开始,中医院违规建楼(无合法手续),影响了6家住户的通风,采光,其中3家住户的3间卧室完全挡住,无一点采光,另外3家影响1间卧室。这严重影响了我们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及身体健康,同时,房屋也受到贬值。由于住户基本都是老年人,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只能请求市领导为我们做主。以下是我们的联合签名及电话。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规划局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规划局组成专班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现场踏勘,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建设情况。2020年,因疫情防控需要,依据《内乡县卫健委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定点救治、隔离观察医院的通知》及《内乡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预【2020】541号)的要求,内乡县中医院被确定为定点观察隔离医院,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其院内西南角位置,原址为一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续建一层,现为两层房,作为传染病房使用。此项目属于2020年河南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目的是全力以赴用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基于此,就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实施了建设。

二、调查情况。内乡县中医院于2000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万通小区(五层)于2003年建设,位于中医院正南面,且与中医院院墙仅间隔不到一米空间。中医院在加盖过程中与南侧相邻墙之间,除了主要构造支柱外,其余部分全部使用玻璃墙,并对墙面进行了涂白,专门用于解决相邻双方的采光需要。

三处理意见。1、关于中医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规划局工作人员已经通知中医院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罚;2、关于万通小区6户居民认为中医院建房损害其相关利益,应当赔偿电费、采暖费、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精神损失费、房屋贬值的问题,目前,正在沟通协调中。若经双方积极沟通协调仍无法达成谅解和一致意见,建议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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