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内乡碧桂园的业主,已经交房了半年,请问谁来给我们办房产证
网友,你好!现将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之规定,新建商品房应由小区开发公司先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再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即不动产权证书)。
经调查了解,内乡县碧桂园小区位于内乡县龙源路与牧珠沟河交叉口,由内乡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规划建设一区 5 幢(1#、2#、3#、5#、商业楼)、二区 10 幢(6#—13#、15#、16#)。截止目前,碧桂园小区 1#— 16#楼均已办结“商品房首次登记”业务,内乡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常受理小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不动产已与小区开发公司经办人员沟通联系,告知其小区业主的办证诉求及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所需材料,要求开发公司尽快备齐相关办证材料并为业主办证,在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中心将依法依规尽快为群众办结相关业务。
碧桂园·天麓府小区开发公司反馈目前正在组织汇总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所需材料,近期即将为小区业主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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