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大成明珠合法房产不能取得合法登记证书[编号:731579]

  那些花儿 留言    2024-03-04 10:32:18

  本人于2010年11月购买南阳市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人:李海洋)大成明珠商品房一套,位于13层东单元B1户,房款和契税已全额缴清,均有纸质收据。该房合同面积为110.6平方米。购房后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办产权登记,在2022年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时,却被以实测面积(116.11平方米)与售卖面积不符和未提供机打税票为由拒绝办证,导致本人购买的合法房产不能获得应有的登记证件。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完备,请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调查落实,为本人核发该项房产合法产权证书。 本人已于2023年10月在此留言板投诉,内乡县委已回复,但截至目前无人协调给本人办证。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您的留言已转交县房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候,待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及时回复。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