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事发河南南阳市内乡县师岗镇鄂沟村,二岁幼童被恶狗咬伤,后紧急送医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由于咬伤部位伤口位于手掌部伤口易暴露,就诊后医生建议观察评估狂犬病暴露级别。事发后作为家属在送医就诊,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师岗镇派出所,两日内出警两次仅做问询后就置之不理了。 作为当事人家属非常气愤,明明在公共区域监控录像查看:咬伤小孩的狗,体貌特征清晰可辨,证据充分而出警两位民警仅仅了解下过程,就草草收场。民警未明确办理寻找咬伤狗的主人,尤其对幼童医疗及后期治疗费用等查证狗主人进行赔偿事宜未能尽职尽责,对居民辖区遭受人身安危淡漠,对于一个常在外务工刚回到老家过节人,着实感到十分忧虑:目前生活在村子里大多是是老人小孩居多,让生活在本地的老百姓安全感全无,治安环境整治实在堪忧! 诉求:针对10月6日出警两名警员,未用心寻找查证养狗人进行责任处理,不能出警不出力走走形式,请求严肃认真处理!对养狗主人违反养犬伤人案例,一未栓狗绳、二未给狗注射狂犬疫苗,要求对狗主人违规行为同时进行紧急处理。以免辖区内其他村民及幼童再受伤,村镇养狗管理亟需高度重视,危及人身安全尤其是未成年人安全更无小事。
网友你好,现将县公安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经查,2024年10月5日反映人鄂某小孩王某航在家门口玩耍时被朱某艳家饲养的狗咬伤。事发后鄂某与责任方朱某艳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遂报警求助。师岗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到场对事情原委展开调查,查看并调取了事发时监控。民警多次和责任方朱某艳沟通,告知其作为狗的主人未能有效约束,导致王某航手部被咬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朱某艳拒不承认是其自家的狗咬伤的王某航。师岗镇派出所将继续关注此事,为受害方家长鄂某提供必要的帮助,建议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好该问题。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强辖区内的养犬管理,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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