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为了敛财不让群众进入活动 我们是数名今年寒假返乡的内乡县大学生,回家后发现了一件在全国都没见到的奇葩事件: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竟然能将公益开放、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馆,出租给个体的篮球培训机构用于敛财,而不让我们群众进馆锻炼。 今年寒假回乡后,我们几名热爱打球(其中两人还是体校生)的同学,几次来到健身中心想打球,可次次是“铁将军锁门”,但万万想不到的是从此大铁门进出的是一家个体篮球培训班的人员,而不让我们学生进入,更不要说是我们的父老乡亲了。 在此大门外,从三名送孩子到此培训的家长口中得知:该健身中心位于县城西岗,具体在南阳市示范性培训基地内的最西侧,外观看是一座很漂亮的大楼,听多人讲里面有超漂亮的体育馆。县里投资建的这个健身中心,本来是用于群公体育锻炼的。但是最少是两年多来,该体育馆被示范性实践基地出租给个体户“传承篮球培训班”。有三名学生家长均说“他们的孩子每人每年要交培训费2000多块”。 这就奇了怪了,全民健身中心竟然在内乡县沦为了敛财“钱袋子”,难道县里建的这座大楼是给个体的篮球培训班建的?既然不让群众进入,还不如将全民健身中心改名为“传承篮球收费培训大楼”则更为准确!由此我们猜想:是谁能有此大胆敢将公益场馆变为自己敛财大本营?这里面是否存在违法违几犯罪? 我们几名同学分散在不同城市,因为热爱运动而且均能到不同的全民健身中心活动,可回到小小的家乡却有此遭遇。难道说内乡县是法外之地不成了嘛?我们希望上级部门对此查一查管一管,让我们能打球,让群众能活动活动,让公益回归人民!
网友你好,现将南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自建成以来,一直以服务内乡居民为目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2024年度,承担了内乡县内八年级学生城区学校六年级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内乡县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内乡县教职工篮球赛、中小学生篮球赛和县内外20余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体育赛事及素拓活动。
经过一年的使用,目前,全民健身中心内的部分体育设施设备已经严重破损,春节临近为了确保广大居民能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南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报请上级部门,决定闭馆,对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内的设施设备及电路进行维修维护,待维护结束后,重新免费对外开放。
为了确保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正常运转,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实现开源节流,科学管理。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结束后将定时开放后,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届时,所有进出人员统一从东门人脸识别和登记后进入。
内乡县全民健身中心占地面积大,日常维护面临资金缺口大。为了确保正常运转,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不影响居民正常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节点,采取“以租养护”的运营模式,把部分场地租借传承体育公司训练小学生篮球,并收取少量的管理费,全部上交县财政,待财政回拨资金后用来维护场馆,不存在有借助公益项目敛财。
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