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5人是退役军人,不同年份安置专业至内乡县广电中心二级单位,因各种原因,县广电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于2016年3月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没有召开职工大会、员工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直接把有线台整合到河南豫广网络公司。当时都感觉到没有保障,所以广电局召大会,会上承诺工资、社保及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水平,过渡期为3年,若3年以后,各项承诺不兑现时,再回归广电中心,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的相应权益。但是我们所在的公司从2022年4月份至今一直未给我们缴纳社保,2025年4月中旬公司通知我们公司困难要停缴社保,并且以后不再承担我们这些人的社保。2024年8月至今工资也未发放,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 二是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应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不得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计划。但该公司不仅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还在我们反映问题时未给予妥善解决。目前公司无能力支付工资和社保,面临破产,也并未对我们进行妥善安置。 我们兢兢业业参军入伍报效国家,回到家乡之后符合条件安置进单位上班,目前现状我们这群退伍军人都是30多岁的成年人,都有家庭,上有老下有小,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人都需要我们养活,现在我们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保证不了了,我们该怎么去生活。
网友你好,现将豫广网络内乡分公司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为豫广网络内乡分公司的员工,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为解决反映问题,该公司已约见反映人,向其解释目前的困难状况,同时,积极与省公司反映情况,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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