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宝天曼景区漂流存在安全隐患,景区不作为[编号:739035]

  李俊辉 留言    2025-09-04 12:23:11

  本人携家人共6人于2025年7月19日前往内乡县宝天曼峡谷漂流游玩,在参与漂流项目过程中,由于景区的漂流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激流处,没有施救人员)、全程未见一名保障安全的安全员,船翻导致六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在船翻以后,被其他游客救上船,我们在最近的摊位处汇合,多次致电景区工作人员前来救援并说明具体位置,长时间等待都未有人来救援,最后电话告知我们,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去终点,他们无法到达。最后我们等到一艘空船并乘坐抵达终点。到达终点以后,在我们明确说明其中两人膝盖受伤,行走不便时,景区仍没有提供帮助,让我们步行前往。最后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景区一名男性负责人才开来了一辆皮卡车,送我们先去洗漱。洗漱返回医务室的时候仍让我们步行。 最后,景区负责人对我们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在当地进行检查治疗,所有费用全部报销; 二是回到我们居住地进行检查治疗,所有费用全部报销。 考虑到当时情况(景区当时没有车辆送我们到达治疗处,我们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选择了第二种办法。 当我们治疗完成以后,联系景区,景区却告知我们,费用不能全部报销。我们一共六人,总计花费4000余元,最终仅按照保险公司方案一共报销800余元,还不包含误工费。 我们给景区打电话,景区一开始是说他们给领导汇报,汇报完以后跟我们说情况,但是一直都没有人联系我们说汇报情况。再然后我们打电话,景区就一直踢皮球,不给解决问题,也不回复消息。最后景区回复之前沟通的男性负责人离职了,之前的承诺不能作数,景区不能承担费用。 景区现在要求我们签署协议书,才能给我们开事故证明,走保险流程,否则不开具事故证明。 现在诉求如下: 1、对我们的治疗费用进行全额赔付,开具事故证明。 2、建议政府对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县文广旅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关于治疗费用全额赔付开具事故证明问题。景区告知需要反映人签订责任协议书,才能开事故证明,走保险程序。由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人员已告知其可通过司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关于建议对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目前该景区已停业,县文广旅局已要求其在明年夏季开漂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下一步,县文广旅局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并举一反三对全县文旅行业开展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若反映人还有其他疑问,请与县文广旅局联系,电话:0377-66035655工作人员将详细为你解答。

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