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资产损失[编号:739484]

  兰如意 留言    2025-10-22 00:00:39

  你好!尊敬领导。 我是内乡县下洼村红土坡小组村民我家9口人两户,土地流转分红长达三年迟迟未得到分红,多次通过村支两委负责人反映.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诿,诉求如下!公示集体土地流转相关集体资金,有多少有关土地流转没有对付资金,在合法合规权益为啥三年土地流转集体资金分红均未对现!集体三资管理为啥三年没有管理!不符合相关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资产损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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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湍东镇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经核查,网友反映情况为下洼村红土坡组将组集体土地于2012年1月20日、2018年5月1日与内乡县红土坡页岩砖厂签订租赁协议,每年共计需支付8万元租地款,共拖欠4年32万元。经组干部群众多次催要,只兑付部分租地款,还拖欠租地款24.2万元,由于租赁方一直兑付拖欠租地款,导致一直无法向组内群众兑付租赁分红。目前,组已委托内乡县方正法律服务所向租赁方提起法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租赁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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