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务院新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并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建造坟墓。我县城关、赵店、夏馆、马山口、余关、王店、赤眉、七里坪等乡镇都有回族群众居住,由于缺乏专门的回民公墓,以往私埋乱葬现象难以遏制。为落实殡葬改革精神,实现集中节地安葬,建议县委、县政府能引起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就全县回族群众丧葬用地进行专项规划,统筹协调,督促相关乡镇为当地回族群众妥善安排公益性墓地,逐步消除无序殡葬、占用耕地等相关问题,办好民生实事,促进民族团结。
网友你好,现将县委统战部、民政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民族工作和民生事业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民宗、民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将专题研究、统筹推进。1.开展全面摸排。由民宗部门牵头,对全县回族群众分布、丧葬需求、现有安葬点现状进行摸底核查,建立台账。2.科学规划选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保护要求,在相关乡镇优先划定公益性回民公墓用地,坚持节地生态、就近便民,避开耕地、林地等禁葬区域。3.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族殡葬政策,引导群众依法安葬、文明节俭办丧。
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