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才公寓申请要求,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单位出具人才证明四项核心材料,房源仅限本人自住,严禁转租转借。 内乡县菊城豪庭1栋2单元1403人才公寓住户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单位人才证明,完全不具备租住准入条件,涉嫌弄虚作假、违规骗取人才保障房源,同时该房屋长期有不明人员频繁出入,存在严重违规转租问题。 该行为恶意挤占合规人才住房资源,严重违反人才公寓管理条例。恳求住建房管部门核查该住户全部申报材料,并入户实地核实实际居住情况,尽快清退涉案房源,对1栋2单元1403人才公寓违规住户依规处理,同时将核查及处罚结果予以反馈。
网友您好,现将内乡县房产中心调查结果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阅档案,菊城豪庭1号楼2单元1403租户在申请时通过所在单位提交了申请、无房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房产中心审核后,上报县组织部进行备案,分配房屋。
6月22日,房产中心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到该户查看核对居住人信息,经核对居住人确为申请人,房屋一直由其申请人居住,并未将房屋进行转借转租。同时,工作人员告知其公租房严禁转租或转借,如发现有转租转借情况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立即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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