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马山口镇花北村树木被砍事件[编号:742985]

  李玉红 留言    2026-09-23 21:46:19

  尊敬的领导: 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马山口镇花北村村民李玉红,现实名举报我村支书赵*果,村委员张*奇,队长张*成,未协商同意、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擅自组织人员偷砍伐我家136颗杨树。 说我家种的杨树影响村民,我没说不砍,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2026年正月十六下午,我和家人在外打工。老公是开拉猪车的,有时间无法接电话,但是村干部都有我电话,也没通知我。村干部,相关人员把我家杨树就这样偷砍了。 事发后,我多次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村民组长,以及镇包村干部反映情况,要求赔偿损失,但相关人员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处事不公,滥用职权,未公平统一实行相关政策。 没办法,我发个抖音遭到相关部门恐呵我,说要在往上面告状,要找八个律师团来给我打官司,我们这平民百姓难道都没地方申冤吗? 截止到现在村里镇上不光我一家种杨树,要砍都砍,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在这法治社会,还有如此猖狂的村干部!叫老白姓怎活[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特此,我特向上级实名举报!恳请组织为民做主,维护公平正义! 举报人: 李玉红 身份证号:412926197606290667 联系电话:15538472227 日期:2026年9月23号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现将内乡县马山口镇政府调查结果向您反馈如下:

经镇村两级核实,反映人反映的偷砍树木一事不属实。花北村三组近年来长期存在部分村民在基本农田种植杨树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地邻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受影响的地邻多次向村、镇反馈问题,并提出上访诉求,近五年来,花北村多次组织村、镇干部到组里协调解决耕地种树问题,组内多数群众均按照规定对所种树木移除。

花北村委从2025年2月开始,与反映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沟通协调,未能达成一致。2026年2月前后,三组村民再次向村镇多次反映要求清理杨树,村委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再次形成了对耕地内的杨树处理意见,53户村民在决议上签字、按手印,并在小组群内通知要求3月4日前村民自行清理,逾期村、组集中组织清理。其间,村组多次与反映人进行联系,做其工作,反映人一直不接听电话。包组干部通过微信将相关信息和清理树木要求发送给反映人。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镇村干部多次与反映人协商并最终告知限期整改后,决定对其耕地内的树木进行移除。3月5日,村、组将涉及的1组8户、2组36户、3组11户树木进行了清理,当场无人提出异议。3月中旬,反映人将清理后的树木卖掉。4月初,反映人妻子在抖音上大量发布关于清理树木的不实言论,侮辱、辱骂村组干部,3组组长报警处理。因反映人妻子在抖音发布大量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4月13日经村委商议,联系村法律顾问计划进行起诉,后因其主动删除不实抖音,暂未进行起诉。

综上,经镇村两级实地核查,反映人所称偷砍树木情况不属实。本次树木清理行动,系花北村三组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规定,针对村民在基本农田内违规栽植杨树,影响周边群众农业生产问题开展的集中整改。前期村组已通过群众代表会议、书面决议、微信群通知、多次上门及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充分告知整改要求,给予当事人自行清理期限,程序规范。当事人树木清理后自行处置木材,耕地种树属于违规行为,不存在赔偿问题,反映人要求的赔偿树木损失诉求不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