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峡县五里桥镇五里桥村的小石,2015年10月份,经朋友介绍,我和西峡县丁河镇简村石桥组的庞平相识、相恋,并按照婚俗进行了看家、认亲等过程,共花费现金8万余元和礼品2万余元,共计11万元多成亲。仅仅过了2个月,庞平便以2人性格不和为由反悔婚事,并提出离婚,现金礼品分文不予退还,现在我爷奶长期有病住院治疗,母亲也患癌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并负债累累,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庞彦生.李静铭夫妻利用女儿庞平指婚骗财的诈骗犯罪行为并依法追回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