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月份被骑三轮摩托车的撞伤发生的交通事故,2018年四月份下发的法院判决书,肇事者拒绝赔偿,受害者在申请强制执行后,至今没有结果,肇事者依然逍遥法外。执法者视法律为何物,肇事者不管有什么理由、关系,受害者难道只有自认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