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西峡公选副科极不合适,程序组织混乱。
1、公务员试用期是否可以提拔?从事业单位考到公务员,是否重新需要试用期?
根据《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晋升乡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从考上公务员到晋升副科至少需要4年及以上公务员经历,一年办事员,三年科员经历,这次公选的16名副科级是否都符合?
2、为何3月25日、3月26日公示的考察名单不一致?既然资格不符合,当初是怎么通过层层资格审查的?为何考上之后,通知说是资格审查不符合?是否有人失职渎职?是否有萝卜招聘的嫌疑?
3、根据2014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从到乡镇工作开始,一直在县直机关借调,考上乡镇公务员年限就四年,借调了3年多,这次也在考察公示人员名单?是否合适?
4、公选人员是否有最低开考比例?这次共公选16名,报名考试共35人,不够1:3的开考比例,是否合适?
5、公选要求30周岁以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放宽工作四年的工作年限,缺不放宽年龄限制?考察程序极不正规,是否有萝卜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