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丁河镇党委和政府行政不作为[编号:711180]

  河南省正义之声 留言    2019-05-12 14:34:00

  我叫王中午,男,住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3组,联系电话:13782013623,我于1999年3月10日在本组购买地皮一处,暂时种上杨树,后来由于丁河修滨河路,占用一部分地皮并做了赔偿,其他八人和我一同购买的地皮都已经建房了。
2016年8月份,滨河路的延伸段又占用我另一部分地皮,经镇政府敬老院院长庞双建又名庞国和工会主席杜庭宏协调,庞双建给我写了承诺书,杜庭宏并签字,承诺所占我这处地皮,待修路前,由镇政府给我置换其他地方,并给我办理建房相关手续。
可是至今滨河路已修好3年多,我多次到镇政府找马书记、代镇长以及杜庭宏、庞双建和包村干部申光奇要求解决此事,他们都推诿扯皮,不予解决。为此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领导予以督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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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丁河镇政府调查处理,谢谢你对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