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桥派出所是黑社会还是土匪窝?[编号:711763]

  求说法 留言    2019-06-21 15:06:00

  领导好,我媳妇王爽怀孕8个月了,2019年6月18日下午3点左右去五里桥派出所了解关于2018年该所下发的一起涉及她自己民事判决结果(问当事双方伤情一样,为什么一个判罚款500元、一个判拘留5天。因为这个判定结果,对方以此为依据,将王爽起诉了,26日开庭)。当时正在与当天值班人员询问相关情况,突然进来一个姓张的所长(后来了解为该所所长),什么也不问,就声色俱厉的吩咐值班人员“说什么说,赶快叫你们队里人回来,先将她拘留3天再说”,我媳妇一害怕,就拿出手机要给我打电话,结果张所长大吼一声“她在录音,快夺她手机”,不分青红皂白就来抢我媳妇手机,我媳妇紧抱着手机请求他说“你别抢,我怀孕快生了,等我打完,你们要啥我都给你们”,但这个张所长置之不理,把我媳妇从椅子上提起来抢,直到看见我媳妇呼吸急促要窒息了才松手出去。 不一会又进来一个女的,又来抢手机,争抢过程中将我媳妇中指抠伤。因肢体接触运动剧烈,加上我媳妇一着急紧张,当时浑身冒虚汗、呼吸急促,出现意识模糊等现象。值班人员一看这情况,一边赶紧叫救护车,一边通知他们一个姓高的所长来安抚,救护车来后将我媳妇送至协和医院。经检查,我媳妇出现胎心不稳等症状,并手指神经及筋膜受损,至今仍在医院观察。
至此我就想问一声:五里桥派出所是黑社会还是土匪窝么?一个守法的公民进去办事,一个所长为什么就能不分青红皂白的说直接拘留?难道派出所就是姓张的派出所?啥都不问就说拘留,法律的尊严何在?就是退一步说,我媳妇违反了相关法律,难道面对一个即将临盆的大肚婆,咱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就不能文明执法么? 一个执法之地,为什么就变成了无法之地?谁给他的权力????
希望上级领导关注,还守法之人一个公道!

  已回复
西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公安局调查处理。感谢你对留言板的关注!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在南阳网的留言收悉。
你反映的“五里桥派出所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问题”,我们立即要求公安局进行认真调查,经调查,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1月28日21时许,王爽开车送李天喜回西峡县五里桥镇黄狮村李天喜家,李天喜前妻张乐见后与王爽发生口角,双方相互撕打,张乐头顶部被王爽用烟灰缸砸流血致轻微伤,张乐将王爽面部抓伤。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王爽行政拘留五日,对张乐罚款五百元。因王爽怀孕,行政拘留未执行。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间,双方对处理结果均无异议。
反映问题人反映王爽于6月18日到五里桥派出所遭派出所民警不文明执法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2019年6月18日下午15时许,王爽到五里桥派出所找办案民警反映派出所对其与张乐发生互殴一案处理不公问题时,因办案民警外出办案不在办公室,王爽情绪激动,对正在办公室办公的辅警大吵大闹,严重影响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五里桥派出所所长张国定听到王爽吵闹声后,赶到办公室,对王爽进行劝说,但王爽还是大吵大闹,情绪非常激动,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警告:“如果继续在派出所无理取闹,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我们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王爽听后情绪更加激动,拿出手机开始跟人打电话,声称派出所民警欺负她。期间,派出所女民警郑英听到吵闹声后,也来到办公室对王爽进行劝说,但仍然无效。随后,经派出所领导与王爽所在单位协和医院有关领导协调,由该医院办公室主任张卫东和王爽所在科室的护士长赶到派出所,对其进行规劝,这时王爽开始说自己的肚子疼,后其同事联系西峡县协和医院的救护车将王爽送至协和医院。在整个过程中,派出所民警和辅警未与王爽发生肢体接触。
经认真核查,我县公安局五里桥派出所在办理王爽殴打他人一案中不存在执法不公问题,在6月18日王爽到五里桥派出所反映问题时,在五里桥派出所大吵大闹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期间,派出所工作人员未与其发生肢体冲突,不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
谢谢你对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