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阳城镇政府欺压百姓[编号:712428]

   留言    2019-07-31 10:48:00

  南阳市西峡县的领导:您们好!我是西峡县阳城镇后营村马沟组的一位村民,近几日西峡县阳城镇当官的有人扬言要把我们现住的后营村马沟组本土地上的住房强拆做为羊圈,他们没有和我们做任何的沟通,做为为民为穷苦老百姓办事的父母官却用如此野蛮残忍手段来欺压百姓,毫无人性可言,我们家到现在村里和乡里也没能给我们分的一片瓦宅基地,从我记事起我们就在这个鱼塘边地方住着,父亲于去年10月份被人残害到现在也未得到对方任何补偿我们的住房乡里也没给解决,我们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老母亲更是伤心过度病情加重,现在就剩常年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我弟一起相依为命,阳城镇的官员还要置人于死地,强拆住房作为羊圈,家里之前很是困难,也没有得到乡里和村里的一分补助,父亲多次找村,乡,解决住房问题,当官的没有一个人给予答复互相推诿,父亲出于无奈实在没地方住了,就在我们很小时候把我们后营村马沟组我们本队一个被上面山头修路放炮砸烂的千疮百孔和废弃的小鱼塘边几件废弃的坍塌的破房修缮后让家人在此居住,10年7.24洪灾后鱼塘和房子被大水冲垮后,乡里来查看也拍了照听父亲说上面有救助金但后来也没落实给我们,父亲再次竭尽全力东拼西凑又对废弃的房做了修理和鱼塘和道路进行了翻修,花了父亲此生的心血,前段时间河南省委巡视组在的时候也没人吭声,巡视组走后阳城镇当官的人开始扬言要强拆我们的住房来做羊圈用,房是我弟我一人一间婚房还有母亲也在此居住,我们全部的东西和父亲的遗像都在房子里,请问如果把他们这群胆大妄为不为民办事当官的孩子的婚房和老母亲的住房也拆了做为羊圈你们当领导的有何想法,我和我母亲作为阳城镇的村民不该给我们分的一处宅基地吗?阳城镇那么多的空闲地方不去找反而来将我们仅有的住房拆了做羊圈,我们将无房可住,露宿街头无家可归,各级领导要求当官的为人民为百姓服务心系穷苦人民的宗旨,而不是你们这些作福作威的官员高高在上,欺压老百姓,在此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们申冤做主,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希望西峡县阳城镇当官的能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我们作为老百姓就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住的地方就这么简单,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我们将继续向上一级反映。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阳城镇后营村马沟组村民诉求。

  已回复
西峡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阳城镇政府调查处理,谢谢你对留言板的关注!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网民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网民反映“乡里、村里一直没有分宅基地”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查证不属实。
留言人李铁成,系后营村马沟组原村民李文彦和杨金凤的长子。李文彦原居住在后营村马沟组里沟,在马沟组有宅基地一处,1998年,李文彦从后营村后营组沈克芳手中购得后营村委已出售给沈克芳的三间土木住房三间(该房屋位于后营村后岗组),购买后在此居住,后李文彦承包阳城镇政府鱼塘,并全家搬迁至鱼塘边三间砖混住房居住,一直居住到2019年1月。李文彦位于马沟组和后岗组的房子因无人居住和修缮,于2000年左右相继倒塌。李文彦已于2018年冬死亡,在李文彦在世期间后营村委未收到过李文彦递交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李文彦两个儿子李铁成和李继成户籍均不在后营村,李铁成现已成家,在南阳市有商品房一套,李继成在西峡县东环路李营有商品房一套,长期居住在西峡。
(二)网民反映“镇政府强拆房屋作为羊圈”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查证不属实。
李铁成所说要强拆的房屋为后营村马沟组洪山水库坝下鱼塘旁的三间平房。这三间平房是集体财产,李文彦仅有使用权(按合同约定,使用权应于2014年12月31日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李铁成父亲李文彦于2005年元月承包洪山水库坝下池塘,合同明确规定,养鱼池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阳城镇人民政府),乙方(李文彦)仅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不得出卖、出租和转让,养鱼池前的三间平房,暂时有乙方(李文彦)管理使用,所有权仍由甲方(阳城镇人民政府)所有。合同规定,乙方(李文彦)每年上缴500元承包费,实际上,乙方(李文彦)自2008年至今一直未上缴承包费用。按照合同规定,池塘和三间平房属于镇政府所有,且该合同于2014年12月31日终止,目前,镇政府计划收回该鱼塘及三间平房。李铁成提到的建设养殖场项目为镇政府计划实施项目,目前该项目并未落地。
(三)网民反映其它问题的调查情况
“李文彦出于无奈实在没地方住了,就在我们很小时候把我们后营村马沟组我们本队一个被上面山头修路放炮砸烂的千疮百孔和废弃的小鱼塘边几件废弃的坍塌的破房修缮后让家人在此居住,10年7.24洪灾后鱼塘和房子被大水冲垮后,乡里来查看也拍了照听父亲说上面有救助金但后来也没落实给我们,父亲再次竭尽全力东拼西凑又对废弃的房做了修理和鱼塘和道路进行了翻修”,经查证不属实。据当时签订合同时的水利站站长李冠军及后营村村民证言,2005年签订合同时,该水塘及三间房屋均可正常使用,房屋及水塘状况良好,不存在废弃坍塌情况;2010年洪灾后,李文彦自己在三间平房西面盖的两间厢房受损,后李文彦到村里申请危房改造,村文书到现场拍照并为其申请,但其当时危房改造政策是只针对主房,不针对厢房,李文彦厢房受损,不符合条件,未申请成功,后李文彦自己对两间厢房进行了修缮;关于翻修道路问题,经查证也不属实,据后营村文书证言,7.24洪灾后,确实对该段道路进行翻修,但是是因为要在马沟组发展猕猴桃,道路过于狭窄,由村里协调马沟组村民出1500元翻修此道路,李文彦未出一分钱。
二、网民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1、阳城镇政府计划按合同约定收回鱼塘及三间平房,但是考虑到李文彦老宅已倒塌这一实际问题,待其老宅重建后再将鱼塘及房屋收回。
2、关于建羊圈强拆房屋问题,修建羊圈为后营村集体经济项目,该项目此前仅为计划,目前项目已取消,不再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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