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 双龙镇化山村炉子沟组2009年卖给通宇集团旅游接待中心用地补偿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农户得7,集体得3。此次高速征地补偿款分配存在以下问题:现任炉子沟组组长张永朝未经过村民代表同意,修改原分配方案,农户得3,集体得7,(上次占地大部分是他的,本次没占他的地),村民代表不同意。我们组的群众代表向双龙镇镇政府信访部门反映了补偿款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后,有关领导已电话通知化山村支书权国强、组长张永朝停止分款,等争议解决后再行分配,但支书组长不遵从上级安排,强行将一部分补偿款已经分下去了也没有公示,并扬言说“你们不服,想上哪上访就上哪上访!”恳请领导调查情况,给老百姓一个公平。 恳请各位领导予以重视,替老百姓做主,谢谢! 谢谢!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在南阳网的留言收悉。
针对您反映的“化山村炉子沟组高速征地补偿”问题,我们立即要求双龙镇对此进行认真调查,经调查核实:
1、网民反映“双龙镇化山村炉子沟组2009年卖给通宇集团旅游接待中心用地补偿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农户得7,集体得3”问题
2009年通宇集团集体征耕地补偿款,当时队长是张永亮,召开群众代表会商量分配方案是:土地补偿款归集体统一分配,并将全组土地进行了调整,由于河造林地无法调整,故将河造林地补偿款按集体3,个人7比例进行分配。
2、网民反映“现任炉子沟组组长张永朝未经村民代表同意,修改原分配方案,农户得3,集体得7,村民代表不同意”问题
2019年以后龙潭沟景区、采摘园、包括天保林和公益林收入归集体统一分配,不再给个人提一分钱,这次高速占用坡地较多,数额较大多次召开群众会商议分配方案,最后遵照少数服从多数并参照周边村组分配办法暂定集体占7,个人占3,地面附属物全部归个人所有。此分配方案征求群众意见,一部分群众同意按此方案,但还有部分群众认为个人占3过高,涉及占坡地的6户认为个人得3太少,要求个人占7,群众坚决不同意。
3、网民反映“支书组长不遵从上级安排,强行将一部会补偿款已经分下去了也没有公示”问题
化山村炉子沟组共53户群众,202口人,群众多次要求分配高速补偿款并召开群众会达成共识,每户每人按5000元标准平均分配了没有争议的土地补偿款,这次均分的补偿款是经过群众商议,村委把关同意签字,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包村干部、主抓高速的双龙镇副职领导、双龙镇纪委多方审核签字后财政所才准予发放,并进行了张榜公示。
下步处理意见:
1、双龙镇组织的调查组与网民已见面并进行了沟通,将调查落实情况与其进行了交谈;
2、目前暂定分配方案,涉及有山坡的6户还不同意,认为个人得到的太少。待该组形成统一的分配方案并无争议后再进行统一发放;
3、双龙镇政府、镇纪委将时刻高度关注该组高速款发放问题,如存在争议较大、矛盾问题未得到化解前,坚决不予发放,并及时做好部分群众的解释工作,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发生。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