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购买西峡建业公园里商品房一套,当时办理的公积金贷款,19年底已放款,现在正常还款已经半年了,但最近售房部突然通知要求缴纳800评估费,说如果不交钱后期建业的房子都不能正常办理房本等手续。通过各方面咨询得知,国家2014年就不允许收这项费用了,现在对一手房收评估费是违规违法的。另外众多业主非常疑惑,评估费在大家心中,应该是在贷款时应购房人的请求需要来评估,而不是在贷款下来后正常还款已经半年的情况下来补缴,并且西峡现在这个评估费也是以收费代替评估。请县委调查一下相关部门,这种收费有何法律依据,是不是红顶中介乱收费,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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