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编号:715023]

  李xx 留言    2020-05-28 09:18:25

  2020年5月28日早上,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紫金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纠正处罚违法行为,针对今天早上很多人违反的非机动车驶上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个疑问想问一问交警同志: 1.根据《道路交通》第87条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为什么对于驶上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不是口头警告后放行,直接让选择罚款或者执勤、将违法行为发朋友圈?我相信今天早上被查到的几十个非机动车驶上机动车道的群众,如果是口头警告,下次一定会注意 2.交警同志说,他们在路口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相关政策。那么请问,我走在路上,是应该左顾右看,还是应该专心走路? 3.人民路由东向西方向,与紫金路的交叉口,最右侧设置的是机动车右转专用道,右转专用道的右侧仅留有1人宽的地方,请问这就是传说中的“非机动车道”? 4.既然是执法纠错,查到1人放走十几人?为什么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5.请问带盖四轮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如果属于非机动车,为什么可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不受处罚?如果属于机动车,为什么不查处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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