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随着西峡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建设迎宾大道,3月10日我组将西峡县人民政府建设迎宾大道预留给我组的占地约18亩土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交于开发商进行施工建设。合同中对土地出让金、利益分配、工程工期、违约责任等十六项进行了细化约定,我组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积极配合开发商进行施工建设,开发商与15年已经建设好了南侧、东侧楼舍,截止目前,该地皮建设仅剩北侧楼舍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如期建设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4个月建设完工并交付我组使用,且约定临街门面房的一二层商铺归11组所有,我组每户居民分得面积13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并配备9平方米车库,由开发商无偿办理房权所有证的房舍,可是合同约定建房时限已经达八年之久,开发商以北侧楼舍没有盖和房屋不够分配为由迟迟不予依照合同约定交予我组相关房舍,我组群众也曾数次向村组、乡镇组织和领导依法反映,但是村镇在此事的调查处理中一推再推,我们五里桥村类似我组的情况不止我们一个组,十组和其他组的都早已如约分配,唯独我们一个组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我们五里桥村干部不但不解决还说:开发商没钱,他比较艰难,让我们不要把他逼死,到时候和封家坟一样,让我们不要逼他。 我们队预留地是当时政府给我们的一个惠民政策,但是现在却被开发商以违约拒不兑现为结果,导致老百姓不能依法依规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我们恳请领导能抽出时间对事情进行核查帮我们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也让政府的好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我们老百姓身上,同时我们也保留向上级组织和领导如实反映问题的权利。 五里桥村11组全体群众再次恳请西峡的父母官们认真核查解决我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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