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执行局王雷不作为乱作为,希望领导还我公道![编号:724645]

  刘女士 留言    2022-11-01 20:29:52

  西峡法院执行局王雷执法不公,在我与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我作为胜诉一方得到被告偿还的10万元西峡农商银行股金,在执行环节,王雷利用职务之便强行要求原告预支未分红股金利息15000元(在西峡农商银行并未出台当年股金利息分红办法的情况下),并承诺在此后西峡农商银行股金利息分红办法出台后保证我的分红收入(多退少补),而后在次年西峡农商银行不再分红,致使原告损失15000元,本人多次找其沟通,王雷要么不见要么态度恶劣,此事至今三年无果(2019年至今),我作为胜诉一方,至今蒙受损失,希望上级领导还我公道!

  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