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莲花社区居委会在莲幸雅居门前的公共道路上非法安装道闸,试图借此向居民收取费用,谋取个人利益。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居民的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拆除道路设施。而莲花社区居委会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没能 经过民意调查的情况下,私自在公共道路上设置道闸和路障,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望政府能够出面解决以上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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