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桥镇杨岗村村长招人开发刘庄组鸭子沟项目在10月17号正式启动,开发人周海团队开动挖掘机推土机在我果园地里对我的樱桃树、梨树、柿子树、白杨树、风景树等挖毁填埋,我多次阻止无效不给与赔赏,工地负责人说已经以一亩地2600元的附属物赔赏标准给生产队了,我找到村组追问其赔赏款,村组都说没有这批钱,我报着有事找警察的原则打110报警求救保护我的个人财产,出警人员来了在马路上和我碰面了解情况后,说这是纠纷属村部负责不归派出所管。过几天我继续阻止挖掘机对我果树的挖毁填埋,在11月7号上午10点49分派出所民警亲自到施工现场,还是上次同一个警察带队,这次来直接通知我:周海征地手续齐全派出所已经全部看过了不允许阻挡施工进度,再阻拦施工就带走追究我犯罪责任。 之后生产队队长指着我的果园命令施工队伍说:他开荒的樱桃地从这把它挖开! 就这样长达27天的肆意挖毁填埋果树在一直进行中,恳求书记派人调查制止此侵犯个人财产的行为,在其用地范围内先赔赏再施工。 我三辈人在鸭子沟单户居住过,刘庄地盘数个山坡,我家开荒种地栽果树只在家门口房前屋后开荒种地,其他山头从来没去动过土,我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没偷没抢,合理合法,至今在周海的开发用地范围之内,包括房屋、坟墓迁移,全部没有给与赔赏。 八年前队长在我全部的耕种地【两亩多】上让个别群众建房,成为建房者的宅基地,房子盖好前几年拿到了当年的租金补偿,后期就不给了。我的耕种地上就这样被盖成别人的房子,至今一无所有。 我也是村组的一成员,耕种地队长让别人建房,房前屋后开荒栽千棵树木被挖毁不给赔赏,新中国的今天我还能摊上这种事 ,是不是属于侵占个人财产、捣乱社会风气,恳求书记为民做主追回我的个人财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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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反映情况属实。1993年刘庄组4位群众(包括反映群众)签订合同租赁该集体荒地种植樱桃树,2014年承包期到之后,未与组内续签租合同,从2014年至2022年该集体土地所有收益均为种植户个人所有。2023年10月、11月,杨岗村陆续召开群众代表会,会议通过以下意见:将此集体山坡地租赁给神威公司开发耕种,租金属于队内集体资金。(有群众代表会图片资料及签字确认材料)群众反映在村集体土地种植果树附属物赔偿一事,镇村工作人员协调神威公司给予村民部分合理赔偿,目前针对赔偿数额一事正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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