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西峡县公安局干警杜宽利用职务之便,调集警务巡逻车一台,警员三名,以发生殴打事件为根由在杜宽家门前压阵示威,杜宽趁机冒大雨修建围墙和大门,将公用出路15米长,5米宽占为己有,当日,刘巷居委会领导出面制止,因杜宽身为公安干警,又有警务巡逻车压阵,导至社区制止无效,政府威望受到打击,老百姓权益受到压制。 像杜宽利用职务之便,欺压群众,强占公用设施的行为不仅仅如此。2011年10月杜宽就曾经强占公用绿化用地,用来修建院子,被西峡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张小斗带领执法人员进行了拆除,但是,杜宽仍我行我素,半夜又偷偷修建围墙,将公用绿地强占至今。 各位领导,杜宽身为公安干警,人民公仆,本应廉洁奉公,关心民众,而事实是杜宽丧失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利用职务之便,私用警用警车,勾结其它警务人员,虚张声势,强行占用公用通道和公用绿地,严重的损害了群众利益,成为邻居眼中的恶覇。 2023年11月30日,又开始在违法占地上开始建房,希望城建部门出面止制。退还非法占用公共绿地,。 现诉求:西峡县政府(土地/城建执法大队)及白羽办事处/刘巷居委会担当起责任与使命: 1.西峡县公安局依照《警察法》相关规定,对西峡县公安局干警杜宽以权谋私强占公用绿地设施,利用公权力欺压百姓行为应给予处分。 2.西峡县公安局应督导,本局干警杜宽自觉地维护公务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尽快拆除本人非法建起的院墙和大门,将公用出路长15米,宽5米约80平方公用出路退回社会公众,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维护公安干警形象。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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