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书记: 我们于西峡恒大开盘时买了一套房,由于种种原因,退房并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强制执行了一部分钱,剩余未执行部分法院准备查封我们原购买房屋进入下一法律流程,但是西峡县政府要求房管局和法院暂停查封,而几个月后,西峡县政府又把我们原本的房子转到房管局名下,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损失四十几万!随后我们多次写材料向西峡专班工作组汇报并找西峡县委相关领导汇报情况,至今已经两年多了,仍然没得到解决。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方案一:把剩余钱退给我们;或方案二:根据市场价我们补差价把原来我们的房子买回来! 期待我们的问题能尽快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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