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政府下发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县级财政局,社保局,自然资源局下派到乡镇的机构人员一律下放到所在乡镇。以上三局只把下放人员名单上报后就算结束,下派乡镇机构人员仍按机构改革前模式运行,并没有做到彻底下放。盼望领导能纠正他们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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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不属实。
2022年,《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中明确“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一律下放,实行属地管理,县直部门派驻到乡镇的机构下放后,现有人员待遇保持不变,新进人员纳入乡镇人员管理”。西峡县按照省、市改革精神,印发各乡镇“三定”规定,明确将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等设在乡镇的机构一律实行属地管理,现有人员日常人事管理、调动交流、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新进人员纳入乡镇管理。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省市县多次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机构改革执行问题。经查,西峡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均按照政策落实到位,不存在改革执行不彻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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