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留言回复中提及,小区门前之道路系专为市场内商铺经营考量而特意拓宽(宽度达15米),此扩展区域同样覆盖了小区应有路段。关于此区域的所有权为何归属于前岗组,确实难以理解。并未获得满意的答复,社区始终采取着惯用的冷处理策略,即将问题搁置一旁,待风波平息后再行处理。 关于安装道闸的初衷,社区最初声称是为了统一管理市场,但令人不解的是,道闸为何被安装在居民区门口而非市场入口?面对质疑,社区人员声称道路部分属于其管理范围,有权处理。然而,后续透露的信息显示,此举实为解决楼下门面房因车辆乱停导致的出租难题,进而增加收入。收费政策更是显失公平,对特定群体(老门老户和门面租户)免费,这里面除了特定群体,就剩下莲幸雅居小区居民,而对其他有车居民则每年收取高额费用,这明摆着就是欺负人。这无疑是对居民权益的公然侵犯。这些官员自称为人民的公仆,但在国家严厉打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背景下,他们的行为却似乎与此背道而驰。人们在群里讨论的越来越热烈,有领导出来说话了,说是县里让这么干的,和他们没关系,所有的话都是这些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说的,这就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国家现在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查的严,可是全都是一级一级糊弄人,真正的不正之风从来没人管。县里领导大会上说的很好,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要严查,真正还老百姓一片青天。然而,下面的人实际操作却与上面的口号相去甚远。 此外,我们注意到在莲幸雅居楼下设立的红色驿站,红色驿站设立后,几年来从未正常运作。在上级进行检查时,才会安排人员短暂上岗,以假象蒙蔽上级。这种虚应故事、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令人遗憾。 另据反映,前岗村党支部书记与莲幸雅居开发商涉嫌侵占小区公共面积,违规划车位销售,并涉嫌贿赂。此行为侵害购房者权益。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恢复公摊面积,建立公共车棚,维护业主权益。 之前发布的公告系以莲花社区之名颁布,鉴于民众频繁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此事,该公告遂被暂停执行。而后,公告又改以贾营村委会之名出台。深入审视公告内容,其中所隐含的信息,确实耐人寻味。 3个问题:1、学校与小区共同割让空间拓宽道路是否是为吸引购房者?村委“两边通吃”,现又划停车场,此举吃相是否太难看? 2、市场在贾营,莲幸雅居小区在前岗,位置清晰。但规范市场时为何纳入莲幸雅居,其逻辑何在? 3、贾营村取代原先社区发布公告,背后利益纠葛引人深思,利益链条与复杂关系是否已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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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莲花街道对此进行了调查:
1、前岗停车场土地归属问题:莲花社区前岗组的集体土地在莲花小学建设征用后,还剩余约11亩的集体土地。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困难,前岗组在居委会商议,统一规划,同贾营组共同组建商住综合市场。2017年3月,前岗组与惠科签订合作建房协议(附:建房协议)。协议明确规定,建设市场土地所有权归前岗组所有,小区建东、北、西三幢商住楼。房屋建好后西排(临路)门面及52户单元房归前岗组,小区外西侧12米路(后为市场发展留至15米)归前岗组所有,其他房屋归建筑商所有。
2、前岗停车场设置情况:居委会在市场建设停车场是规范市场管理的需要,也是保障失地农民和集体利益的需要。市场初步建成后,贾营组和前岗组开展招商入驻工作,因市场预留路面较宽南北相通,前期为商户经营提供便利规划了停车位,但莲幸雅居小区的业主以及社会车辆涌入市场,无序停放现象十分突出,给市场入驻的商户正常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甚至搞运输的大货车一停就是几个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23年7月至9月,莲花街道莲花社区多次开会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市场内多数住户和商户意见,在贾营市场内规划车位并安装道闸,采取市场化运作管理市场秩序,道闸安装经过集体讨论,符合多数人员意见和要求。停车场备案手续也已在县发改委通过。
3、停车场收费问题:前岗停车场已在县发改委备案,在贾营市场北出口,在前岗市场南出口,实行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出入。考虑到经营商户和莲幸雅居小区住户的便利,为市场商户免费提供一个车位;商户经营期间客户进入市场的车辆,向商户提供免费门禁卡;莲幸雅居小区业主,小区内购买车位的车辆,可自由进出市场,没有在小区购买车位需要在市场内停放的车辆,在包年价格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优惠,停车场收费价位已到县市场管理中心咨询,实施市场平均水平定价并依法公示。
4、红色驿站的问题:莲幸雅居楼下红色驿站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内部明电(宛组电[2022]14号)文件,和县《关于深化运用全域党建助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导建设,社区负责管理,红色驿站建成后,在疫情防控时期,结合全域党建双报到单位和党员,在服务全员核酸检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之后,该网格阵地作为莲花社区“五星”支部创建的平安法制星示范点,先后迎接了市、县的验收。为了管理市场及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计划以红色驿站为办公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筹备。
5、关于前岗组与开发商涉嫌侵占小区公共面积问题:莲花街道前岗为莲花社区下辖一个组,莲幸雅居是由前岗组开发建设的,土地权属归前岗组集体所有,不存在前岗组侵占莲幸雅居小区公摊面积。前岗组长与莲幸雅居开发商存在不正当勾结查无实据。
6、公示公告的问题:第一次公告是因为原先市场混乱,为了规范市场,贾营组、前岗组申请让莲花社区管理,所以由莲花社区发布公告;第二次公告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市场,让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贾营组、前岗组直接管理市场,莲花社区协助管理,所以由贾营组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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