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六层,占耕地,莲花街道公来包庇是为啥[编号:733907]

  李荣会 留言    2024-07-31 22:41:10

  王丽、李莎莎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加盖6层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周边邻居生活,同时造成我方房屋开裂、漏水,完全没有通风采光,我方房屋成为危房,一家人无法正常居住生活。2024年1月,我方开始挖地基,王丽及其女儿李莎莎,趁我一人在现场将我打伤,造成我在家休养一月无法劳动;王丽、李莎莎多次通过敲诈、勒索等手段危害周边邻居。2.陈建军侵占沙岗道路耕地,超出宅基地20多个平方。上面两人违法违建,我多次到莲花街道反映问题,街道一直不处理,反而诬陷我要把我抓起来,说我偷街道东西,严重侵犯我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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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莲花街道办事处对此进行了调查

1、张改阁反映邻居王丽李莎莎与2018年违规建房6层,造成其房屋开裂、漏水,完全没有通风采光,其房屋成为危房,一家人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问题,经现场勘察:李荣会房屋与2024年1月进行翻建,目前已建成三层主体,故反应其危房问题无法查证;

2、反映王丽及其女儿李莎莎将其打伤,造成张改阁在家休养一月无法劳动,因双方当时已报警,建议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打架纠纷问题。

3、反映王丽加盖6层违法建筑。莲花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于2024年5月24日给王丽下发调查通知书,让其提供相关房屋的手续及证件,6月5日执法中队,城建中心,自然资源所,新兴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王丽宅基地进行丈量,面积约188.8平方,土地使用证面积为3.17分合211.25平方。因王丽建房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翻建,王丽建设六层房屋涉嫌超规划面积建设,由于该项执法权限未下放街道,我街道已将此违法线索已公函形式送达县综合执法局处理。

4、反映陈建军侵占沙岗道路耕地,超出宅基地20多个平方的问题。经查:陈建军所居住的房屋为80年代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并1999年房屋进行翻建;陈建军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132.53平方,经现场核实陈建军房屋占地面积约147平方,比证载面积多15个平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2016年12月16日下发)58.农村村民宅基地超面积的应当如何登记发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宅基地超标,在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进行改动的情况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陈建军房屋占地是80年代老宅基地,根据以上法律法规,陈建军房屋暂维持原状,待陈建军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5、反映其偷街道东西,严重侵犯我名誉权。关于此事,属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误会,为此,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封彦庆已当面向张改阁道歉,并要求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谨工作作风,避免再发生同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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