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桥分水组村民租地补偿款未分给村民[编号:734054]

  马丽 留言    2024-08-08 18:48:57

  西峡县回车镇红石桥村分水组村民马思源,男,汉族,2010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41132320101111111X。因西气东输工程占地租用红石桥村分水组村民集体土地,所得土地占用租金用于补偿村民分配给分水组村民。马思源作为村民一员,在其他村民都拿到补偿款的同时,没有合理原因迟迟不予给马思源发放补偿金。多次找队长李国典,村委书记王平选解决,相互推诿没有给出合理有依据的解释解决问题。马思源作为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困难,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给与解决实际问题。期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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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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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回车镇对此进行了调查

回车镇接到此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干部调查核实。经走访调查,马丽反映其他村民都拿到补偿款的同时,没有合理原因迟迟不给马思源发放补偿金,多次找队长李国典,村委书记王平选解决,相互推诿没有给出合理依据解释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马思源爷爷马书友(已过世),户口在红石桥社区分水组。多年前,村民需要按照承土地交纳提留款时,马书友拒不缴纳,并将土地交给他人耕种,提留款由耕种人交纳,马思源出生时,户口登记在本村,但跟其爷爷一样属于无地的空头户口,当时组内干部告知马书友,让其补交3000元提留款,便能按照政策让马思源享受土地分红,但马书友不同意。

2023年12月24日在村民李国典门口召开分水组西气东输占地补偿款分红会议,群众代表就分红一事进行了表决,代表对决议进行签字确认。2024年元月3日对享受分红的家庭进行了公示,均无异议。公示结果及会议相关内容留存村委存档。

2024年8月11日上午,红石桥社区包村干部、村支书、治安主任、分水组队长、会计、群众代表1人,马静(马思源父亲),马冬(马思源叔伯)就马思源是否享受西气东输工程占地补偿款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调解。达成解决问题措施:近期由分水组组长组织召开一次群众会,向群众说明马思源享受西气东输工程占地补偿款诉求,群众对马思源是否可以享受占地补偿款进行表决。同时,马思源亲属选派代表参会。解决办法已一并告知来电的马丽女士(马思源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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