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入口处,工作人员要求游客在有门票的情况下,外另行购买10元保险,包括持记者证人员亦未能豁免,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停车场额外收费,公示牌显示"小车10元/次"。内部游览区域安全隐患触目惊心:锈蚀断裂的防护栏与塌陷的登山步道并存,超半数游乐设备处于停运状态,设施已出现明显裂痕。景区管理方承认,近五年经历四次经营权变更,现运营团队接手仅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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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县文广旅局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 、网友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证属实。
二、网友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1、首先,游客是在持有门票的情况下,景区有义务提醒游客购买个人的意外保险,不存在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情况,停车场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
2、网友提出的锈蚀断裂的防护栏与塌陷的登山步道并存的问题确实存在。县文旅综合执法大队已对五*幢景区下发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五*幢景区在4月3日前务必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否则,要求其清明节期间停止营业。
3、问题调查结果与网友反馈沟通,网友表示理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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