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8月6日,连着2天晚上8点左右,6名女性同志来到西峡县法治广场流动摊位征收不合理费用,摊主要求提供有效工作证件及收费公函或者收费的法律依据,提供不了。再摊主再三要求下,对方几人声称这笔钱交给税务局,要发票说没有发票,只有税票,并且“威胁”摊主:“假如你不交,我们就天天来,我们这么多人,每天来肯定影响你生意”这群人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职人员工作要求? 1、这群人没有有效工作证件,仅提供广告公司制作的工牌,和一张明白卡。没有着统一制式服装,会不会是冒充公职人员?还是环卫局真正的工作人员?老百姓如何区分?环卫局替税务局征收费用?是否合理? 2、摊位大小不均,收费一致?我们十几个流动摊位不是固定摊位,且出摊时间不固定,周边并未见到环卫局提供的垃圾桶及环卫工人在出摊时间提供清扫服务。 3、明白卡中所提到的几项文件依据,在西峡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南阳市政府网站均未找到,不知道这几名自称“环卫局”提供的“明白卡”是否属实?是否合理? 试问:在目前经济萧条的现状,就业难,挣钱难,老百姓日常生活都成问题,流动摊位很多摊主都是靠着小摊养活一家五口人,有些甚至出摊3个小时连1元收入都没有,如何承担这些穿着便装无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隔三差五拿个“证件”拿张“连文件都找不到出处”的纸来说要征收各种费用?来一群人来影响小摊位的生意?请西峡县委县政府领导为老百姓做主。 请政府职能部门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后附相关图片在电子文档中) 请对当事人电话及姓进行保密,当事人害怕环卫局打击报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县环卫中心对此进行了调查解答:
一、网友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这群人没有有效工作证件,仅提供广告公司制作的工牌,和一张明白卡。没有着统一制式服装,会不会是冒充公职人员?还是环卫局真正的工作人员?老百姓如何区分?环卫局替税务局征收费用?是否合理?
经查证部分属实。
环卫中心的工作证件制作时因材质问题没有加盖公章。
环卫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西峡县税务分局委托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因此未配备统一制式服装。
网友反映的这几名征收人员经核实为环卫中心公职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南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国家税务总局西峡县税务分局委托环卫中心代收,并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宛西税 税委〔2025〕1号)。
(二)摊位大小不均,收费一致?我们十几个流动摊位不是固定摊位,且出摊时间不固定,周边并未见到环卫局提供的垃圾桶及环卫工人在出摊时间提供清扫服务。
经查证部分属实。
环卫中心根据南阳市物价局《关于西峡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宛价房函﹝2007﹞41号)附件第八条、《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西政文﹝2008﹞42号)文件附件2第八条规定,明确对室外摊位应当征收垃圾处理费。因第八条并未规定摊位大小收费标准,依照人性化收费原则,环卫中心征收人员根据现场摊位实际情况,小摊位按最低标准征收,大摊位不高于最高征收标准。
因法治广场此前未形成夜市摊点,生活垃圾产生量小,周边只设置了果皮箱。环卫工人在夜市摊点收摊后的第二天早晨6:00开始清扫作业。
(三)明白卡中所提到的几项文件依据,在西峡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南阳市政府网站均未找到,不知道这几名自称“环卫局”提供的“明白卡”是否属实?是否合理?
经查证部分属实。
明白卡上的几项文件依据均合规。
因《西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西政文﹝2008﹞42号)文件发文早,并未在西峡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网友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1、 环卫中心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通过电话联系网友,逐条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2、对网友提出的这群人没有有效工作证件,仅提供广告公司制作的工牌问题,环卫中心已按照规定重新制作加盖公章的工作证件,目前正在制作中。
3、对网友反映的周边并未见到环卫局提供的垃圾桶,环卫中心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在法治广场夜市摊点周边投放了12个生活垃圾桶。
4、环卫中心工作人员于8月14日下午通过电话将处理情况向网友反馈,网友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