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峡县林业局涉嫌滥用职权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况反映[编号:740379]

  市民123456 留言    2026-01-06 18:20:03

  一、被反映人及关联涉案主体 1. 被反映单位:西峡县林业局 单位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伏牛西路38号 2. 关联涉案企业 (1)西峡县林茂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西峡县林业局持股90%,系该局绝对控股的直属企业。 (2)西峡县林强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由西峡县林茂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属西峡县林业局间接100%控制的直属企业。 二、核心事实 (一)政企不分,关联企业与林业局构成利益共同体 西峡县林茂、林强两家林业公司,均为西峡县林业局通过直接或间接控股方式掌控的直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均为林业局系统内部人员。两家企业与林业局存在直接且紧密的利益关联,形成“政企一体”的利益共同体,为后续违规垄断林业项目、输送利益提供了主体条件。 (二)滥用职权操纵招投标,实施部门垄断与利益输送 根据公开招投标信息不完全统计:西峡县林茂公司参与西峡县林业局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近20次,中标率高达90%以上;西峡县林强公司投标中标率更是达到100%,实现“投必中”。林业局还通过“林茂公司独家中标”“林茂与林强公司轮流中标”的“旋转门”操作模式,确保项目始终落入其直属控股企业手中。 西峡县林业局以“养活内部人”等不正当理由,将本应面向社会公开竞争的财政资金项目,长期违规内定给直属关联企业。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嫌将国家财政资金转化为内部利益私分的工具,涉案项目总标的额高达数亿元。 (三)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公然对抗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政方针 西峡县林业局上述行为,涉嫌借助行政权力构筑部门垄断壁垒,形成“主管部门掌控项目、关联企业瓜分项目、排斥民营资本参与、抵制外地企业竞争”的恶性利益格局。此举直接剥夺了大量具备能力的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严重扰乱西峡县林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该行为违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原则,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背道而驰,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请求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给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机会,维护公平公正的秩序,守护西峡县原本优良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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