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买的白羽国际房子,2017年收办证费4613元,2016年抵押费830元,以上费用大部分住户都没有。2018年通知去房管局缴费4533元,另外,有80元不动产登记费和50元咨询费。售房部说将办证费也交到房管局,两样费用交重复了,去房管局询问告诉我我交钱的票和他们的票根一致,房管局说让售房部把他们给我交费用的清单拿出来作证明,证明交重。不知道为什么售房部一直推脱,现在仍没有解决,售房部的回复是正在调查,一直从年前到现在仍未解决。希望尽快帮助我处理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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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县房产中心对此进行了调查:
反映人李*枝自诉于2017年6月3日在南阳财*置业有限公司缴纳购房办证费用4613元,后续到原西峡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时又缴纳办证费用4533元和不动产登记费用80元,造成重复缴费现象。
经与财*置业公司进行联合调查,财*置业公司因人员变动,目前已无法找到李*芝购房档案信息。企业反馈:白*国际第二批业主办证时(共34户160603元),企业代收办证费用已用于为业主办证,该笔费用包含反映人李*芝缴纳费用。房产中心相关股室调阅李*芝办证档案后,经核对,李*芝档案中增值税发票(411***643**号)与她本人保留的缴款发票完全一致,无法证明反映人重复缴费。
经调查核对,根据现有档案信息及缴款票据,无法证明反映人李*芝和财*置业公司向办证部门重复缴费现象。建议反映人收集证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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