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峡恒大小区19号楼,业主违建在顶楼搭建玻璃阳光房,物业视而不见。西峡监管单位视而不见。1)作为19楼顶楼搭建阳光房,安全隐患极大。2)同时顶部作为业主公共区域,严重侵害业主共同权益。3)顶楼配套有烟管,水管,信号扩大器等公共配套,再加上特殊情况下可作为消防安全通道,完全侵占,影响配套检修和公共安全。4)恒大物业作为管理方视而不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管理漏洞,五里桥镇政府是否存在监管缺失?5)其他楼栋业主是否也可以在顶楼搭建阳光房,侵占成个人房屋?2.西峡恒大3号楼102户,侵占小区公共绿化作为个人家庭后花园,私自更改恒大小区绿化配套,物业同样置若罔闻,有业主反馈到五里桥同样石沉大海,没有整改。这里面到底有何猫腻?3.其他例如,16号楼一楼,17号楼一楼,22号一楼,5号楼一楼,1号楼一楼,多户私自更改绿化配套,硬化或者更改,变成个人使用空间,侵占业主公共权益。4.小区地下室管理混乱,2号3号5号等多栋楼楼下并非地下储藏室位置,多地被当成储藏室售卖。规划非储藏室位置当成储藏室出售,是否合规?5.诺大一个小区,物业费收着全县城最贵的物业,房间内反水,窗户漏雨,绿化无人维护,公共区域维修停摆,消防不达标,无非机动车停车棚,电车摩托车常年在外风吹雨淋等等问题数不胜数,小区业主反馈无门,诺大一个西峡县,对恒大小区的物业无任何监管措施。要求:西峡县责任单位对恒大整个小区违建,违规,侵占行为进行彻底清查,督促整改。同时责任单位对恒大物业进行监管,要求物业公司增强主观能动性,提高服务能力,解决全体业主实际问题,同时听取广大业主心声,对小区物业费收取进行重新定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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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五里桥镇政府、县房产中心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关于“19号楼顶楼业主违建玻璃阳光房”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物业企业已进行过口头、书面劝阻,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五里桥镇政府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县城管局。
(二)关于“3号楼10*户及多栋楼一楼业主侵占公共绿化”的问题
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圈占公共绿地、侵占共用部位的相关业主,物业企业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三)关于“物业服务质量差、公共区域维修停摆”等问题
1.房间反水、窗户漏雨问题,并非物业服务质量原因造成。针对部分问题房屋,物业企业已通知置业公司,置业公司目前正在对部分问题房屋逐户修缮,网友也可直接与置业公司进行沟通,要求置业公司提前修缮。
2.绿化养护不到位、公共区域维修不及时问题,已责令物业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对绿植、公共区域进行常态化养护、维修作业,细化管护台账,定期开展巡查,改善小区绿化环境和公共区域维修保养问题。
3.消防设施维护不足问题,县房产中心要求物业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小区消防栓、灭火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检测,对损坏、失效设施及时维修更换,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同步畅通消防通道,杜绝占用堵塞通道现象。
4.非机动车停车棚缺失问题,不属于物业服务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依规划设计图纸建设。若规划图纸无此设计方案,县房产中心可指导物业企业,结合小区实际,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利用公共区域合理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
(四)关于“物业费收取过高、要求重新定价”的问题
小区目前执行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如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匹配,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在五里桥镇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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