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阳市领导:前者我的留言(关于闫红婷、许灿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你们总该看到了吧?这又直接影响着眼下的土地确权工作,关乎两个人的长远的切身利益。请你们“明镜高悬”,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再次质询:我方的诉求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我们昼夜企盼着法治公道的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