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蹬镇杨营村坡根组寇自芳利用黑恶势力强占我1.5亩耕地达20年之久无人管[编号:710828]

  mxh888373 留言    2019-04-14 10:22:00

  举报人:寇光信,男,现年78岁,汉族,住河南省淅川县马蹬镇杨营村坡根组,联系电话:18238127546
被举报人:寇自芳,男,汉族,现年50岁左右,住河南省淅川县马蹬镇杨营村坡根组
举报事由:
被举报人利用利息黑恶势力强行占我1.5亩耕地长达20余年,分文未付。并且威胁、殴打、谩骂举报人。
我的要求:
要求被举报人支付侵占我1.5亩地20余年的费用,将被举报人土地复耕,恢复至原貌,使我能耕种。
事实和理由:
我和被举报人寇自芳系邻里关系,2003年,寇自芳和我协商,想利用我的坡根组的1.5亩土地开办砖厂。我没同意。
之后寇自芳在没和我打招呼的情况下,强行在我的1.5亩土地上建砖厂,加工砖块,对外销售。不但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由于砖厂在生产过程中染污严重,还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当地居民怨声载道。但寇自芳势力大,有钱有关系,当地群众多次上告,均无果。在这5年左右期间,寇自芳未给我任何费用。
砖厂干了大约四、五年左右,之后寇自芳又和杨金山、杨长奇三人与一姓白的老板合伙在我的耕地上搞大理石加工,放置有大型航吊、切割机等大理石加工设备。当时姓白的老板给寇自芳支付占地费用21万元。(此21万元寇自芳分文未给我,由其独自私吞)。寇自芳看到此块地有利可图,想以后再长期利用,再次找我让我给其签订使用合同。我没给他签。后寇自芳说:你这块耕地叫放也要放三年,不让放也要放三年(放石头),并且用手打我,将我打伤,又恶语相向威胁我、谩骂我。之后将我耕地上的树木全部砍掉。
现由于大理石行情不好,石头卖不出去,我的1.5亩土地上放置的全是大理石,致使我无法复耕。现大理石厂姓白的老板又跑路,找不到人。而寇自芳又想再次利用此地开矿。
由于寇自芳强行占用我的耕地长达20余年,并且分文未付,严重的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是一个农民,无其它收入,我要生活。为此事我多次找有关部门解决,但至今均无果。现再次含泪上访,希望上级部门能为社会最低层的一个小百姓做主,替我讨回公道。
我的要求:
1、要求寇自芳赔偿占用我地20余年的占地款;
2、将我耕地上的石头、设施、设备全部搬走,将的土地恢复原貌,使土地能耕种。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感谢对留言板的关注,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淅川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交办马蹬镇政府后,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镇扶贫信访办、村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寇光信2016年6月23日与寇自芳签订协议,每年7000元,2017年至今矿山已停止开采,但寇光信仍要求寇自芳付给其租金,寇自芳企业目前已停业,没有效益,多次与寇光信协商未果,此属民事纠纷,建议寇光信向法院起诉寇自芳,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寇光信要求回复耕地问题,待由法院判决或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寇自芳负责为其回复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