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籍在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申请回淅工作[编号:712048]

  hd920919 留言    2019-07-08 17:14:00

  县委领导们你们好,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了社会广大在异地工作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群体关注,请问咱淅川县今后会不会出台相关的政策,本人在湖北孝感市单位上班近五年,离家400公里,每次回家尽管转车长途奔波,却因能见到故乡和亲人而开心,望县委县政府能够高度重视,酌情考虑这项人才召回政策,让在外漂泊多年的家乡同胞们能够回淅川上班,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关于栾川籍外地工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等回栾工作的公告

关于栾川籍外地工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等回栾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入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办〔2010〕45号)《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出编管理的通知》(洛编办〔2018〕1号)和《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栾编〔2019〕20号),结合栾川县实际,为更好服务栾川籍等外地工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能回栾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栾川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科级干部)。
2.栾川籍在外地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七级、八级职员)。
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栾川籍研究生。
4.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直系亲属为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3.进入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记备案。
4.进入各类学校或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人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事业单位为合格)等次以上且优称率达90%以上。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等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三、职位安排
履行相应程序后:
1.公务员(含科级干部)安排到乡镇工作。
2.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七级、八级职员)基本对等安排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研究生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四、程序
1.科级干部或七级、八级职员到县委组织部登记,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联系人:乔倩 联系电话:0379-66831020 地址:中共栾川县委312室)
2.科级以下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到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登记,登记后按《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公开招录(聘)或测试考核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或选调手续。(联系人:郑中普 联系电话:0379-63062821 地址:县人社局402室)
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研究生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按人才引进相关程序进行。(联系人:余江涛 联系电话:0379-66831903 地址:中共栾川县委310室)
五、要求
本方案实施范围内人员愿意回栾工作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毕业证、居民户口薄、身份证、资格证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各3份)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原件一式4份,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研究生不需要提供)于2019年7月20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登记或登记后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中共县委编办、栾川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019年6月19日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感谢对留言板的关注,淅川县委政府历来渴望人才、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早在2013年,淅川县就率先出台过《淅川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试行办法》,随着形势发展,其内容已不能适应淅川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在此背景下,淅川县以南阳市“诸葛英才计划”为引领,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就淅川人才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详细论证,组织有关单位外出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见(草案)》初稿。2018年以来,多次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针对《意见(草案)》初稿研究论证,并印发县四大家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综合汇总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18年7月9日,随着“淅川人才新政”—《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诸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意见》(淅发〔2018〕9号)文件的正式下发。
“淅川人才新政”共分总则、引才标准、政策待遇、创业扶持、人才培育、激励机制、考核管理、服务保障、附则等共9章39条,内容涵盖人才引进、扶持、培育、激励、管理等各个方面,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并向教育、卫生等人才急需紧缺系统倾斜。

在引才方式上突出5大特点,力求提高人才和用人单位积极性:分级引才。根据不同标准将引进人才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待遇不同。弹性引才。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原则,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智相结合。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可直接面试考察聘用。专编引才。全县设置30个左右的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编专用、人退编收。激励引才。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引进,或委托中介机构引进人才,按照引进人才质量和数量分别给予用才和引才单位奖励;回归引才。对优秀回创人才予以资金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

在人才培育方面实施四大工程,“对症下药”解决淅川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学回归工程。县财政担保为一本录取的教育类、医疗类本科生提供助学贷款,设立人才委培专项基金委托知名高校为淅川培育医疗、教育人才;“工匠”培育工程。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自主培育或和高校合作培训高技能人才,按标准分别给予人才和企业一定奖励,培育“淅川工匠”;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遴选50名左右优秀企业管理人才或企业家赴高校或发达地区学习交流培训,重点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先进经营理念的科技企业家,具有发展基础和成长潜力的青年企业家;社会事业人才荟萃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代表人物。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培育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土专家”和“田秀才”,并适时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

在服务保障方面采取5大措施,确保人才“宾至如归”: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高标准建立县“诸葛英才服务中心”和“诸葛英才智慧平台”,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将人才安居工程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畴,建设“淅川县人才公寓”。保障人才经费优先投入。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的标准,优先足额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氛围.保障贡献突出各类人才的政治待遇。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典型和先进事迹。

高含金量的“淅川人才新政”,彰显着淅川县委政府渴望人才、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真挚诚意,饱含着淅川人民对人才助力淅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殷切愿望。随着“淅川人才新政”的出台,将会有更多五湖四海的优秀人才汇聚到渠首大地,真正把淅川建设为水清民富县强的人才新高地!中共淅川县委人才办 电话:0377-6922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