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共同作弊 莫视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编号:714004]

  李学斌 留言    2019-12-17 09:09:21

  南阳市长办公室: 我叫李学斌,男,现年73岁,中共党员,住淅川县金河镇金河社区李家组344号。 我所反映的问题是本组村民李晓凯,不惜花重金10余万,利用与原任支书周富岐和现任居委会主任吕少理私人关系,暗施和胁迫本组组长李旭平,会计李其良,在申请书上签字,并以此为借口,贿通镇政府人大主席张仁超、书记裴建军,出台文件,同意在集体土地2.2亩,让李晓凯建私房。 而李晓凯依仗镇、村、组背后支持下,明目张胆,强取豪夺,历时年余,建成纯框架结构的三层楼。 对此,李晓凯的行为在金河镇实质罕见,影响很坏,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 前不久,我把此问题反映到市长办公室,传到镇政府后,工作人员虽有些行动,但仍是漂浮、棚架、不愿趟深水,不追责,对于背后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到,对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上下串通、共同作弊、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欺骗政府、不愿追查、不敢追查,只把问题推到土地局和县法院。 本人认为:这是回避矛盾,对防腐、反腐、关心群众利益起不到教育人的作用。本人的要求是,既对当事的干部处以严厉的政治处分,还要李晓凯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此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群众代表:李学斌 电话:15188472011 本组群众:李条娥、李旭锋、李建平、李彦时、徐自勤、周华平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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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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