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补偿款[编号:714143]

  张天峰 留言    2020-01-02 09:08:33

  举报淅川县毛堂乡板山沟村村组干部 曹红旗和李润成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 我叫张天峰,男,现年35岁,毛堂乡板山沟村九组人,现就我村村组干部曹红旗(村支书)和李润成(九组组长)目无法纪,明目仗胆欺压百姓,侵犯我家利益一事举报如下: 西峡到淅川高速从我村经过,我家(父亲张保子)部分耕地被占,我们积极配合村组做好征地工作。但在补偿款拨付时,因为有八分地(补偿款3.2万元)涉及到我家与本组李国武家有纠纷,前期村组一直没有协商好,说的是等协商好了再打钱。12月初,我从别人那儿听说,这笔款已经打到李国武的账上。我给李润成打电话,他说确实已经打到李国武账上。我问为什么,前面不是说协商好再说嘛,他说这是村组决定的,群众代表同意的。我还知道,当时李国武为感谢村组干部,请他们在山庄大吃一顿,随后便出门打工了。 涉及我家与李国武家有争议的八分地,事实是这样的:这块地最初是李家的,但在一二十年前,当时李国武找到我父亲,提出想和我家换块地,父亲老实又想着是一处人,便同意了,双方这门多年一直没有为此事有 过啥不同意见。而且在2017年国家搞的土地确权时,这八分地就登记在我家名下,而且土地确权证上写得明明白白,有效期限到2028年。但村组干部就以是换的地,队里群众说应该是李家的地,根本不把国家发的证件当回事,眼里根本不把国家的法律当回事,也不把我们一家的诉求当回事,就这样名目仗胆欺负我们,把本属于我家的高速征地补偿款打给别人。 我家家境贫困,父母年纪大了,双双残疾,父亲腿瘸,母亲不能说话,我媳妇招呼两个孩子,一家人全凭我一个人在西峡打工生活,地被征了支持国家建设我们没意见,但是村组干部这样明达明欺负我家,我们迫于无奈只好向县委举报。 恳请领导们下来实地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帮我家讨回本应属于我家的补偿款,对目无法律目无百姓的村组干部进行调查处理!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毛堂乡调查处理。接此通知后,毛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赵淅建阅件批示:“由胡峰部长负责查处”。明确了武装部长胡峰为本案包案领导,城郊责任区书记刘红侠为具体责任人,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入村展开调查,今已查清,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 反映问题

板山沟村支书曹红旗、九组组长李润成侵犯本人利益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张天峰、李国武二人均为毛堂乡板山沟村七组村民,二人在板山沟七组李连沟和姬家沟各有一块地,并且地与地相连。2005张天峰与李国武两家为种地方便,李国武将姬家沟的0.8亩地给张天峰,张天峰将李连沟的0.6亩地给李国武,这样两家各成一大块地,当时并未经九组村民同意。

2017年全县土地确权按1998年土地承包书为准,是谁的确在谁名下,而张天锋将李连沟的地和李国武换给自己姬家沟组地全部确在自己名下,这样张天峰就多确一块地。而当时李国武在外打工,回来后发现自己少了地,这块地就是自己换给张天峰的姬家沟地(0.8亩)。

2018年5月,高速开通途径板山沟村,正好占住了己换给张天峰的李国武之地0.8亩,张天峰以土地确权时此地已确在自己名下为由,要求将土地补偿款打给自己,李国武认为此地原是自己的,是张天峰在不告诉自己的前提下,偷偷将地确在自己名下是错误的。

2019年9月18日,板山沟村曹洪伟,文书全世铎带领组长李润成和当事人李国武、张天峰、张改琴到现场实地勘察,两家换地属实,但未与村组干部协商,要求更改组里地亩册,而土地确权是以地亩册为主,故村组、两委认定此地0.8亩地仍为李国武的,土地补偿应给李国武。因两人都是本村本地人,要求二人可以协商解决。直至11月份,张天峰始终未给出任何处理意见,现该组按照前面村组、两委的意见将钱打给李国武。

三、处理意见

 支持板山沟村委对张天峰与李国武土地纠纷的意见,0.8亩地原为李国武高速占地补偿应为李国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