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的工程款一直未解决[编号:714594]

  李磊 留言    2020-04-09 15:24:59

  领导你好,我是南阳市淅川县荆紫关镇的部分商户代表,荆紫关镇政府在2013年按照上级指示在本镇小寺村建起了垃圾处理厂,现已投入使用多年,但商户们的工程款和工人们的施工费用分文未结,我们也是年年去找政府沟通,但一直未果,每次去找政府她们都说我们在影响办公,扰乱社会秩序,我们一去找,他们就立即和公安部门联系说我们在围攻政府,但事实工程款早已拨发下来迟迟未给我们解决。希望政府领导 为我们解决此事。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收悉。你提出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建议:一是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二是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