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毛堂乡闫家沟村八组[编号:715064]

  杨保全 留言    2020-06-03 09:27:21

  信访书 我叫杨保全,男,汉族,现年67岁,祖籍系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毛堂乡闫家沟村八组居民。于1972年11月从毛堂乡应征入伍,在00253部队服役,1984年4月转业到淅川县宛运公司上班,2012年6月退休至今。母亲王琴1973年病故,父亲杨贵华1988年病逝,本人和妻子轩新风于197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子,妻子1994年因教师转正户口转为非农业,95年两个儿子随其转为城镇户口。长子2007年与长媳(农业人口)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一子(农业人口),次子2015年与次媳(农业人口)登记结婚2015年生育一女(农业人口),目前两个儿媳和孙子孙女户口均在毛堂乡闫家沟村八组。 1984年7月20日国家分给我家林地8.97亩,土地4.5亩,为我父亲杨桂华、弟弟杨保定、妻子轩新风、长子杨清的共同财产,因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把我家房屋(已补偿)拆除,林地全部征用,本组高速补偿款每亩补偿4万多,征用本组土地200余亩,补偿款大概800多万,其他户按户口每人2.7万元分配,至今未给我家分配征地补偿款和耕种用地。多次找乡镇信访办协调至今未果,到乡镇信访办和县信访办信访一年多来,队里第一次因上访冻结资金协商说等其他群众钱发过再给结决,妥协后第二次说等第二批钱到了结决,第三次解释是等商量后适当补偿,次次以欺骗的手段推诿扯皮,而且唯独这队里还有队委(就是些地痞无赖聚在一起)操纵着队里一切事物,队里土地都掌握在个别人手里,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对关系好的优亲厚友,对看不惯的连诈带骗,还存在出卖国有土地的情况,我们这老门老户政策以里的都卡着不给,在高速修建后突击上户口的多人都给予解决了,这里面能没有经济问题,难道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无非是我们没给他们送钱,别人给送的不少,请市领导协调纪检检查部门深挖一下闫家沟8组发钱人口的真实性,调查一下队委这些人都是些啥玩意。 队委还说了找到哪里还是他们管,最多不干了我一个老百姓上面也不能把我咋滴,要告你请告,要打官司你请打等,这样的大队干部当政跟黑社会没啥区别就差动手打人了,请上级领导给予解决本户农业人口土地和高速补偿款问题,感激不尽! 杨保全 联系电话:15538758868 2020年6月3日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你好,你的留言经淅川县毛堂乡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杨先生,原名杨保全,男,住闫家沟村8组(现居住淅川县城关镇)。

二、反映的问题

2019年11月国家占用闫家沟村土地修建十淅高速(淅十高速)占地款已经下发至村里,但村委迟迟不发放,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调查情况

经查:杨保全,男,现年67岁,原毛堂乡闫家沟8组居民,现居住淅川县城关镇,杨保全于1972年应征入伍,84年4月转业到淅川县宛运公司上班,正式职工。妻子轩新凤,94年教师转正,户口转为非农业,两个儿子随其转为城镇户口。长子杨青,淅川县移民局正式职工。长媳李霞,淅川县毛堂乡政府正式职工。次子杨腾达,在淅川县政府上班(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正式职工)。次媳王江伟,淅川县公疗医院临时工。

1984年,土地承包确权及林权证均登记为其父亲杨贵华,其母亲王琴1973年病逝,父亲杨贵华1988年病逝。二老去世后杨保全便将土地交由闫家沟8组集体,自己不再耕种,彻底脱离了闫家沟八组集体组织,与该组无任何瓜葛。2012年杨保全想回闫家沟盖房,因已无宅基,便找其弟杨保栓(已死亡)的家人商量,在杨保栓路边的红薯地里建一座2层房屋。淅十高速连接线拆迁时,该房屋在拆迁之内,已拆迁,并按照补偿规定兑付了补偿。

2016年杨保全不知通过什么方式(村组皆不知情),将大儿媳李霞及孙子杨昊鑫及二儿媳王江伟和孙女杨雨萱的户口迁入闫家沟村8组。四人户口迁入闫家沟以前,该户已彻底脱离闫家沟村集体组织,未对该组履行何义务,并且也没有参加第二次土地延包。

此次闫家沟村8组在商量高速占地赔款分配意见时,群众不同意杨保全的俩儿媳及俩孙子参加占地赔偿分配,引起杨保全多次到县乡反映。

四、 处理意见

经法律咨询,及政策研判,该户四人不符合占地赔款分配条件,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