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界定、村民财产哪级部门有权拆除[编号:715334]

  蔡志兴 留言    2020-06-28 17:47:51

  白沙岗1998年村民条件艰苦的时候每家每户按人头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粮集资建的5间平房,在2020年4月27号被滔河乡尚岗管理区白沙岗村的包村干部刘丰曾带人拆除!据村民反映拆除原因说是危房、加上有村民在里边放东西了、当时有我村7组贫困人员新房盖好没有收拾好还住在里边、怕上级扶贫检查有影响!咨询上级领导部门:这种做法合理吗?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滔河乡高度重视,现事实已查清,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白沙岗村1998年集资建设5间平房,村民在房内放有物品、住着人,2020年4月27日被滔河乡尚岗管理区白沙岗村包村干部带人拆除。

二、调查情况

经查,网民反映的被拆五间房屋为白沙岗村老校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后由于年久失修成险危房。2000年,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老校区废弃闲置。个别村民在老校区房内堆放柴火等杂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全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想,结合危房清零工作,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要求,经白沙岗村“两委”研究决定,对老校区5间危房予以拆除。2020年4月25日,在全村张贴公示,为期三天,4月28日,该村所在服务区包区领导带领区村组干部对老校区教室实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