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媳妇寻求合法权益[编号:716025]

  张月香 留言    2020-09-11 11:21:38

  我是一位从河南驻马店平舆县嫁到淅川的媳妇,在老家是非农户口(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在农村有土地),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嫁到淅川大石桥磨峪湾村,上户口也上不到村里,被落户到大石桥健康路,自己和带来的孩子是一个户口本,老公和他前妻的孩子一个户口本,跟老公的户口上不到一起,一家人的户口都上不到一起,让人难受! 嫁到这里,户口上没有一点名份,农村农业补贴等应有福利一点也享受不到,家庭也比较困难,更享受不到低保,周围也没有更多的亲戚朋友,自己嫁到淅川,跟活在空气中一样,后面不知道怎么去面对生活! 根据国家政策,在农村拥有土地的非农业户口。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在农村留有土地,现要求非转农的。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自愿要求非转农的,国家予以批准。 本人想拥有农村户口,想和老公的户口上到一起,给孩子们一个和谐的生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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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收悉,已转交淅川县大石桥乡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