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业一期成立业委会问题 ,昨天社区来贴了公示,我要提出来3点错误:1.张贴的规定是2017年的老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已公示最新版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新版相比2017年旧版唯独删除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这句话。 2.积极履行“业主义务”,你们抄完打印出来“积极履行行业义务”。 3.根据法令法规和条令条例的规定,请删去条令条例。 这么严肃的事情,麻烦社区领导尽快修改重新张贴! 今天我们陆续找了物业科进行核实,没有一个人出面解决,而社区的黎建波干部对于我们提出的质疑左一个改不了右一个改不了 , 态度及其恶劣 ,说我们瞎呲呲〔有截图为证〕 社区干部和物业科存在官官相护,希望县领导能出面解决问题!相信党相信政府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由淅川县住建局、房产中心和上集镇调查处理。现将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以上几位业主为建业城一期居民,建业城二期在建,建设单位认为:淅川建业城小区一期和二期是同一天(2018年11月27日)取得土地许可,应属于同一个管理区域。业主入住率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未达到30%以上,暂不便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则认为:建业一期和二期是两个分开的生活区域,不应该属于同一个管理区域。建设单位的说法与业主的意愿相违背,引起业主不满和群体上访。石咀社区了解情况后,由工作人员多次与建业城开发项目部、建设单位,以及部分业主了解沟通,试图化解矛盾,然而双方各执一词。为此石咀社区工作人员曾和部分业主代表一起到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县物业科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当时没有任何职能部门明确表示或明确界定出,淅川建业一、二期是否为同一个区域,因此导致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进展缓慢。 2、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两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所在地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业主名册、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然建设单位以种种原有,拒不移交以上资料。社区工作人员多达十余次与建设单位对接沟通协调,有几次还和业主一期,找到建设单位、小区物业、县房管中心、物业科等相关部门,最终在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和物业管理部门联合协作下,明确界定建业城一期和二期是两个区域,不属于同一区域。并于直到2023年8月15日上午,在县住建局主导,房管中心、物业科指导、镇、社区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的整体思路下,在建业城项目部二楼会议室最终决定,尽快推进建业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与此同时建设单位才移交提供了部分资料。 3、石咀社区在接到明确指示后,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步骤,立即于2023年8月16日在建业城小区院内公示栏,对“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进行公示。此公示的内容,是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公告及范本》等众多相关业委会成立的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并在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形成的,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后才公示出来的。关于公示的内容并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的条款,以及任何跟物业管理条例相违背的地方,公示内容和程序,合理合规。 业主认为:在公示内容第五条中“自觉履行业主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一条不合理,引起不满,要求删除公示中的这一条内容。为了减少业主对社区的误解,适当考虑业主们的意见,已于8月18日当天下午,已将公示内容中的第五条删除,并在建业城小区业主微信群里给予说明,同时公示期限同步往后推迟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