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书香佳苑不按合同赔付违约金[编号:731604]

  杨玉丹 留言    2024-03-05 17:35:16

  淅川书香佳苑开发商国企公司淅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购房合同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购房合同要求2022年5月31日交房,小区直至2023年8月14日验收完毕办理竣工备案,延期440天,日违约金为合同万分之一。疫情期间政府并未出示文件要求该建筑工程停工,而且淅川同时期建设小区如淅川水木清华一期,建业二期,碧桂苑二期,亿隆二期,海悦花园等项目均于疫情期间正常交房,疫情原因不是借口,不是一切问题的挡箭牌。淅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与业主见面协商解决,同时电话拒接。淅川房产服务中心信访回复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正视问题所在,回复电话为037769226897。扬言随便去群体上访,群体起诉,对当地社区信访影响恶劣,无视群众权益,要求对163户业主以地下车位,储藏室或物业费等实物形式抵扣协商解决该赔偿问题,并对赔偿方案公示!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该件转交县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回复,解释如下:经查,投诉人所购买的书香佳苑小区属于南阳市督办的保交楼项目,经历三年不可抗力的疫情等特殊原因,开发商历经艰难,多方筹措资金,在2022年8月31日通过各方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符合交房条件。

虽然交房有些逾期,但主要是因为三年疫情原因,时有停工现象,但这在法律上属不可抗力因素,在法律上是可以免除责任的,故开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也不存在赔付损失和违约金问题。

开发商与业主就是鱼与水的关系,只有项目口碑好,楼盘才会卖的好,所以不会对业主态度恶劣,也不存在对其态度不好现象。淅川县开发公司为表歉意,一是在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花费几十万购置一批净水机,送给书香佳苑办理装修手续齐全的业主,二是尽大力量给业主们沟通解释,并以最大力度给予购买车位的业主予以优惠,并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体验。业主所提出的问题都是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越来越好,开发公司也真诚站在业主角度考虑问题,积极与业主取得联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共同给业主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居住舒心的小区!